雅苑社区居民公约

发布于 2016-01-22 08:30:00

雅苑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更好的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依法治理社区,促进男女平等,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加快社区经济、文化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修订《xx社区居民公约》

科学发展篇

第一条 党员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两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规划,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保稳定促发展。

第二条 利用社区学校,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辖区内居民素质。

1、居委会每月提供4次科普教育培训,居民可免费参加学习。

2、辖区居民可到社区图书室,免费借阅图书。

第三条 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争取每年向支部推荐两名以上有知识、有修养的积极分子,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和谐社区篇

第四条 社区居民应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团结邻里、互相帮助、不打骂争吵,争创六好文明楼院,营造美好社区生活环境。六好文明楼院标准:1、环境整洁优美2、居民生活方便3、文化生活丰富4、治安秩序稳定5、计划生育到位6、服务好流动人口

第五条 抵制各种不良嗜好,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黄、赌、毒,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及邪教组织。

第六条 社区为居民提供各种健身器材及健身娱乐场所,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居民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路面,堆放垃圾及杂物;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争做文明市民。

第七条 保障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财产的权利。

2、倡导男女平等,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3、夫妇二人应当平等善待和孝敬双方老人。

4、子女姓氏可自由选择,随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5、实行殡葬改革,提倡婚丧、嫁娶从简。

第八条 尊老爱幼、关爱女性、关爱弱势群体。

1、老人又再婚自由,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遗弃。虐待老人。一经发现,居委会应积极干预和制止。

2、成立老年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及精神生活。

3、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保障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遗弃、虐待未成年人。

4、不得歧视智障、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一切弱势群体。

5、成立流动人口协会,在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租房、就业信息等方面,给予便利或帮助。

第九条 为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成立社区女子秧歌队、锣鼓队等积极开展社区各项公共活动和各类公益性活动。

第十条 家庭和睦。提倡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争创“六好文明家庭”六好文明家庭标准:

1、遵纪守法2、孝敬父母3、男女平等4、邻里和睦5、热心公益6、勤劳致富第十一条 搞好社区共驻共建、支援共享等各项公益性活动。

社区服务篇

第十二条 努力提高辖区内居民生活水平,为居民提供优惠措施:

1、社区持《个体无业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康健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到社区医疗服务站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进行健康检查;

2、社区无业已婚育龄妇女和退休老年居民均可到社区医疗服务站免费咨询、免费健康知识教育;

3、对49周岁以下的无业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4、社区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5、社区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 积极宣传健康、环保、科普、优生优育等科学文化知识。社区免费发放鼠药,对居民区定期进行药物消杀。

第十四条 辖区内的社区医疗服务站,定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第十五条 民事调解小组和居民代表应积极协助社区协调处理各种邻里纠纷及民事矛盾。

优生优育篇

第十六条 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反对非法婚姻和政策外生育。对政策外生育者,依法按计划生育《条 例》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反对人为选择胎儿性别,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者,经查实后上报计生部门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男女均应承担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居住本辖区的育龄夫妇,无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自觉接受社区计生管理并享受生殖健康服务。

第十九条 社区定期为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健康检查,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二十条 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计生奖励优抚政策,关爱计划生育户。

第二十一条 遵守《xx社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有关规定。

廉洁自律篇

第二十二条 社区两委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居民公约》,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为居民服务。

第二十三条 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务、政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真正达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目标。

第二十四条 党员干部要演绎律己,家属亲友不可搞特殊。执行与修订篇第二十五条 全体居民应自觉遵守《居民公约》,社区两委成员带头模范遵守《居民公约》

第二十六条 执行中如。遇纠纷,首先由社区两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由居民代表大会最终裁决。

第二十七条 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十分之一以上居民联名可以提议修订《居民公约》中的具体条 款,修订《居民公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本《居民公约》自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日生效,同时上报xx街道办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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