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交通安全公约

发布于 2016-01-24 08:30:00

社区居民交通安全公约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爱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2、不在道路上锻炼身体、倾倒垃圾、摆摊设点、集市贸易。

3、不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三轮车;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或攀扶车辆,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抛物击车或纳凉、躺卧,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骑车。

5、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6、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戴安全头盔。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乘坐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瓶车不载人。

7、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到的地方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骑车通过岗亭自觉遵守交通信号。

8、车辆在公共场所停放应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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