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10】

十一、安全咨询服务

11.1安全咨询服务

11.1.1 通过受理咨询,向客户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答复。

11.1.2 通过调查活动,搜集有关线索和证据,为客户提供有效的安全防范服务。

11.1.3 保护客户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11.1.4 通过勘察、评估,对客户的安全防范状况进行可靠性、可行性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和安保经费、设施标准。

11.1.5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11.2安全咨询服务操作规程

11.2.1 受理咨询,详细了解客户咨询问题涉及内

容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情况。

11.2.2开展调查,查找分析与咨询问题相关的背景、线索,研究搜集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11.2.3通过现场专业勘察和对客户安全防范情况搜集,对客户委托事项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提出可靠、可行的操作对策。

11.2.4 根据客户要求,对客户委托事项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估,并提供全面、可靠、可行的安全防范方案。

11.2.5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受理咨询实际,答复客户。

11.3勤务制度

11.3.1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的向所属公司请示报告,与客户及时沟通,处置结果及时反馈,并做详细记录。

11.3.2勤务登记制度。当班期间受理的咨询等事宜,要予以登记。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11.4岗位要求

11.4.1 熟练掌握安全防范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或保安工作实践经验。

11.4.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11.4.3 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