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6】

七、押运服务

7.1押运服务内容

7.1.1 保安服务公司对押运目标、押运装备及押运保安员要采取保险措施,押运服务的运载、护卫工具和有关装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7.1.2 保安员通过随行方式守护客户财物,保障安全。

7.1.3 防止押运财物被盗、被抢或遭受其他不法侵害。

7.1.4 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7.1.5 对押运财物置放、运输的条件、环境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防止发生挤压、丢失等事件。

7.1.6 对押运的财物要进行清点、核对,防止出现差错。

7.2押运服务操作规程

7.2.1 制定押运方案

7.2.1.1 在运输手续完备的基础上,要对押运任务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押运财物的种类、数量、路途和运载工具等情况制定押运方案。

7.2.1.2 押运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要事先取得运输许可证件,制定专门的押运方案,使用专门的运载工具,押运人员要熟知有关专业知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7.2.1.3 押运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审定。跨省、市运输以及重大押运任务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2.2押运任务的实施

7.2.2.l 承接押运任务后需要了解:发货部门名称、物资种类、性质、价值、数量、代号、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的运行路线,出发及到达时间;收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代号;对押运的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

7.2.2.2 办理押运手续,领取途中所需物品。

7.2.2.3 与发货部门人员共同清点财物的数量,检查财物包装密封标记等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向客户单位提示并做好记录。装物时保安员要在场点验,以防发生漏装或出现差错。

7.2.2.4 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通讯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7.2.2.5 在押运途中保安员应注意观察道路两侧的情况,通过桥梁、隧道、交叉道口、转弯地段以及车速减慢时,要注意观察,遇到危险情况,确认险情排除后通过。

7.2.2.6 押运途中需暂时停留,应根据停靠的位置、周围情况、采取相应的警戒措施加强防范。途中遇财物中转、改换交通工具的,必须办妥交接、转换手续,并在现场实施监督。

7.2.2.7 多辆汽车押运时,要保持行车间距,防止外部车辆加入押运队伍。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行车、停车时间。遇有人员要求搭乘押运车辆时,应坚决拒绝。

7.2.2.8 对押运财物实行监控。保安员在装载时和装载后,不得离开所押运的财物;必须离开时,应在保证押运财物安全的前提下轮换进行。

7.2.2.9 运输途中,应随时对押运财物进行巡视、检查,观察财物堆放有无移动;包装、密封标记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清原因,做好检查记录。

7.2.3 押运财物的交付

7.2.3.1 财物抵达目的地后,保安员要观察周围动态。办理交接手续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财物。 ‑

7.2.3.2 接交财物应由发货部门和保安员与收货部门共同清点财物的数量、检查财物包装等情况。认定无误后,由收货部门在收货单据上签名盖章。

7.3紧急情况的处置

押运途中发生意外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并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和收、发货单位。

7.3.1 途中发生财物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请其协助追查,并及时通报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

7.3.2 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严密看管所押财物,及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处理,并立即通报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

7.3.3 押运途中遇有对押运财物的不法侵害,应采取合法措施,果断处理,并立即报警。

7.3.4 押运途中运输的财物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保安员应抢救财物和伤员,并立即报警。通报发货和收货单位。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7.4勤务制度

按4.4的规定执行。

7.4.1 请示汇报制度。押运过程中按照押运方案的要求应及时报告行走的路线、位置和途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7.4.2 保密制度。保安员必须对押运财物的种类、数量,运输时间、路线、押运人员数量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7.5岗位要求

7.5.1 掌握保安押运服务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押运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7.5.2 了解财物收发、中转等手续的办理程序;掌握运输工具状况及财物的存放条件。

7.5.3 清楚押运财物的物理、化学性能、特点及防护要求;

7.5.4 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