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区来访接待制度
1、接待时间为每日8:00—17:30。节假日8:00—16:30。
2、认真接待,语言和蔼,态度热情,做好记录。
3、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解答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请示领导,集体研究后再作答复。
4、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
5、认真宣传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接待人员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政策的要求的问题,要坚持以理服人,向来访人耐心说明情况。不得与来访者争吵。
6、为来访者及其反映的问题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被反映人及其家属泄露来访者姓名及反映的问题。
7、接待人员办理来访事项应依据政策法规,秉公办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委。
8、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也不得要求来访者为自己办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