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街道湖新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发布于 2016-01-20 08:30:00

某街道湖新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由新湖社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社区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中共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政治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2)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乐于奉献;(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4)能够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公道办事,受群众拥护;(5)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新进社区工作班子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原工作班子成员原则上在55岁以下,新进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原则上达到大专文化程度、原支部班子成员原则上要达到高中文化程度;(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四、中共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均采用无候选人直选的方式产生。

五、中共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竞选人选,采取个人自荐,经资格审查符合竞选条件后,参与竞选演讲,由大会直接选举。中共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在当选的委员中产生。

六、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选举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再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时设两张选票,其中委员选票一张,书记、副书记选票一张。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

七、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准时到会参加投票选举的,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八、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遇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选举书记、副书记时,同一被选举人在获得书记、副书记选票时,书记职位的选票可以计入副书记职位的得票数;当被选举人因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应在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按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重新选举时,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列,如遇票数相等,则按姓氏笔画排列。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十、如有到会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竞选演讲人按本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选举时,在“姓名”栏后面的长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十二、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推选,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参与竞选的党员,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社区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三、本次大会选举,设投票箱一只。投票的顺序是: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主席台成员投票,再由其他党员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当场启封投票箱,清点投票箱内选票张数。

十四、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当选人名单时,委员、副书记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五、在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由上届社区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上届社区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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