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环境消杀控制程序

物业环境消杀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了防止有效控制消杀时造成的环境污染,特制定本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物业区域进行环境消杀时所产生的水、大气、有毒固体废弃物等的控制,防止环境污染。

3.0职责

3.1综合部负责收集环境消杀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外来文件。

3.2管理处环洁部负责消杀的实施。

3.3品质督导负责对环境消杀的监督、指导。

4.0工作程序

4.1环境消杀管理原则

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防治法》及消杀的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低毒、低污染的消杀药品进行管理。

4.1.2预防为主,治疗为辅。

4.2环境消杀的实施

4.2.1环境消杀的操作指南详见《环洁部工作手册》。

4.2.2环境消杀的实施由岗位人员作业,也可外委专业企业作业。

4.3消杀分包方的控制

4.3.1环洁部对分包方进行严格审核,包括:

a)对三家以上的消杀分包方进行选择;

b)合同签订前进行社会调查,实地考察;

c)要求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政府许可证;

d)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将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告知对方,要求配合开展管理业务。

4.3.2管理处对消杀药品和操作进行控制。

4.3.2.1对消杀单位所使用的机械和药品进行了解和选择,包括

a)管理处对消杀单位进行市场调查;

b)管理处进行研究和分析,要求消杀单位采用低毒、安全、有效、低污染的药品;

c)环境消杀后农药空瓶按规定集中收集处置;

d)每次消杀未使用完的药品应及时退回库房;

f)固体药品需按规定投放,并且要定期回收销毁。

4.3.2.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对消杀单位实际操作时的指导和监督,包括:

a)品质督导定时检查;

b)管理处在每次消杀时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4.3.3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

a)国家和地方有关“除四害”法律法规条文标准;

b)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

4.3.4环境消杀注意事项

4.3.4.1环境消杀前应在物业区域公告栏中公告,投药、喷药时间、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

4.3.4.2实施部门岗位员工应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4.4评审

4.4.1管理处组织对消杀分包方进行一年一次复评。

4.4.2对能满足本公司提出的相应要求的分包方,予以保留;不能满足本公司提出要求的分包方,予以淘汰,并重新选择一家。

5.0支持/相关性文件

《相关方控制程序》

《绿化管理控制程序》

《清洁服务控制程序》

《环洁部工作手册》

6.0记录

《消杀工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