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3】

五、安全防范

1、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小区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

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门卫

各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3、巡逻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紧急事故反应

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

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

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

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恢复生活秩序,如:帮助恢复电力供应、抢救财产等。

5、其他防范措施

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6、交通、车辆管理

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

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设置露天停车场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并经过公安交管部门审批,符合规划要求;

封闭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停车场具有交管部门核发的停车场使用证,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按照合同特别约定履行车辆保管责任。

7、消防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

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每日检测1次喷淋管网水压,发现压力不够,马上检修排除故障;

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

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

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8、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