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发布于 2016-03-01 14:00:00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1、目的

加强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XXX"服务中心

3、职责

1)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物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3)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的实施。

4、工作程序: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①物业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物业工程部负责;

②物业工程部管理员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③物业工程部作业层员工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反对违章作业;

2)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险的要有人监护,拉警戒线,挂警告牌;

3)带电作业必须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业区要悬挂警告牌,必要时要拉警戒线;

4)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机内,女性作业者,有长发及长辫者要戴工作帽,将长发及长辫藏在帽内;

5)工作需要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6)进入高压配电间工作要办理工作票,电气作业要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制度规定执行;

7)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加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禁止进入设备现场

8)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报告上级主管和物业服务中心,并负责保护现场;

9)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小区性的安全大检查由服务中心决定;

10)不准随意配制变电站、工具房以及其它专用钥匙。水池盖应加锁,并指定专人保管钥匙,

11)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要登记台账;

12)易燃材料要指定存放在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13)工作时不能随意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如果必须使用(除火警外),要经安全管理批准;

14)发生火警时,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灭火,并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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