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配电室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对正在运行的设备和备用设备及周围环境,按《变电站电器设备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巡视。尤其加强对运行中的设备的巡视检查。
二、巡视后发现的缺陷要记入记录薄,重大缺陷应向上级领导和市供电局集控中心汇报。
三、巡视时必须精神集中,注意安全,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按中心配运行管理规定和倒闸操作制度、事故处理规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四、部门主管和中心经理应对中心配进行定期巡视,部门主管每天至少一次,中心经理每周至少一次。
附:巡视检查内容:
1、各种仪表、信号装置指示是否正常;
2、各种设备、各部接点有无过热、烧伤、熔接等异常现象;导体(线)有无断股、裂纹、损伤;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空气开关运行是否正常;
3、断路器、刀闸、开关等是否正常工作;开关只是器位置是否正常。
4、室内温度是否过高,有无异常声音、异味现象;通风散热是否良好;
5、设备内如避雷器等瓷件是否清洁、有无裂纹、损坏、放电痕迹等异常现象。
6、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是否完好;各种标记、标示是否齐全、清晰;接地连接是否良好,有无锈蚀损坏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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