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配电室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发布于 2016-01-08 14:00:00

物业辖区配电室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值班负责人在当值期间内是配电室的运行负责人,应对当值期间的运行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二、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执行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及时检查和纠正当值内其他人员的违章操作行为,确保安全运行。

三、认真监督本值人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项目,定期进行设备巡视检查,定期参加配电室内组织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分工所管辖的设备缺陷及时上报,并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

四、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按照工作票要求布置现场安全措施,给工作负责人办理许可手续,并承担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责任。

五、主动向班长回报当值安全生产情况;当发生事故、障碍、异常情况是应按照运行规程规定组织当值人员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班长或部门主管,听取指导,事后认真详细做好记录,不得隐瞒,否则将追究责任。

六、了解配电室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及掌握配电室设备运行状况,严格审核值班员所填写的倒闸操作票,并对其操作要认真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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