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电梯工安全守则

发布于 2015-12-28 14:00:00

办公楼电梯工安全守则

(1)任何电梯设备、装置的拆装、检修、校验等工作,应有经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的电梯工担任。

(2)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3)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需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

(4)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5)在机顶作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行快车。

(6)下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7)在井坑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必须佩戴安全帽。

(8)机房、井道、井坑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发生。

(9)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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