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部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处范围内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设施(设施)的运行、保养、检查、维修

2、负责对管理处范围内电梯、空调等分包方的保养、维修等工作的监管。

3、负责管理处范围内电梯、空调的运行操作。

4、负责管理处所有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维修保养材料的申购。

5、负责制定所有机电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并报批,并参予大、中修计划实施。

6、负责外委维修的联系工作。

7、负责管理处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建立、整理,交综合管理部保管。

8、负责三电节能工作,::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9、负责记录所有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巡视检查。

10、负责抄水电表数,并作出总表与分表核对记录。

11、负责所有机电设备台账的建立,并及时交综合管理部保管。

12、负责对所申购物品的检查。

13、负责对装修用水、电的监督管理。

14、负责为业主(住户)提供维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