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物业助理卫生检查监督执行标准

发布于 2016-04-11 15:30:00

楼宇物业助理卫生检查监督执行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物业部对所管楼宇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水平,提倡优质服务及严谨管理作风,创造文明、整洁、美观、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物业管辖区内楼宇卫生。

3.监督标准

3.1物业助理应对管辖房间的业主情况以及对楼层公共区域设施的使用情况了如指掌,对环境清洁卫生、绿化区域常青负全面责任。

3.2 物业助理应不定期走访业主,虚心听取精度意见和建议,做好业主家访记录,增强与业主之间的良好关系,努力改进工作,取得用户的理解、支持、配合与信赖。

3.3物业助理每天例行巡视检查制度,对管辖楼宇的各个楼层、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设施的状态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总是及时报告监控总值班,并督促及时解决。

3.4为保持辖区的清洁卫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物业助理每天应全面检查两次,填写检查登记表。

3.5监督清洁工按时清洁道路、走廊、楼梯、停车场等公用地方。

3.6劝喻业主于日间将垃圾桶或胶袋放置于走廊或楼梯等公共地方,以免影响环境卫生及堵塞通道。

3.7如发现有杂物被弃置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若无法找到业主,就让清洁工清理,并记录在所在楼层的清洁记录本上。

3.8如发现檐蓬有垃圾,应通知檐蓬的主人清理。

3.9如发现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积存污水,应立即清理,以免蚊虫孳生。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阻止蚊虫繁殖,并研究处理办法。

3.10如发现属于小区的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3.11劝喻业主在淋花时,勿将水淋在阳台以外,以免影响他人。

3.12如有需要,应通告或口头劝喻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或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及污水渠内。

3.13如发现冷气机滴水或发出大量热气、热量、噪音,应劝喻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及市容卫生。若屡劝喻不听者,则根据城管办条例,处以罚款。

3.14若上层业主的水龙头或水管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应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并请示上级处理。

3.15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屡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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