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开支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08-04-19 10:30:00

费用开支管理制度

1.所有费用的支出一律须上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2.计划审批制度:

2.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部 门--部门经理--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审 批--财务经理--审 核--办理借款手续

2.2采购计划的审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由部门经理首批,经行政人事经理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财务经理审核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凡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须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的采购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工程材料物资等由工程部负责。] 工作流程如下:

部 门--提 出--部门经理--首 批--行政人事经理--审 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 核--董事长--审 批--财务经理--审 核--办理借款手续

3.借款制度:

借款人仅限于公司指定采购员及部门经理人员。

3.1采购借款:由采购人员根据已批准的计划书填写用款申请单(借支现金同时填写现金借支单),交由行政人事经理审批,送财务经理审核后到出纳处借款。工作流程如下:

采 购 员--填写用款申请及现金借支单并附已批的计划书--副总、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出纳付款

3.2一般性请款(差旅费、业务费):由部门经理填写借支单,送副总、总经理审核及董事长审批,然后向财务部门办理请款手续,工作流程如下:

采购员--填写报销单--证 明 人--验 收--行政人事经理--首 批--副总、总经理--审 核--董事长审批--财务经理

4.报销制度:

4.1采购报销:由采购员填写报销单并附上原始单据,经验收后交行政人事部经理首批,后送副总、总经理审核,再送董事长审批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工作流程如下:

采购员--填写报销单--证 明 人--验 收--行政人事经理--首 批--副总、总经理--审 核--董事长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出纳结算

4.2 其他费用报销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并将原始凭证整齐粘贴附于报销单后并签上经办人的名字,经部门经理首批,送财务经理审核,由出纳统一交董事长审批后报销。工作流程如下:

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首批--副总、总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批--出纳收集--董事长审批--报销

5.费用开支标准:

5.1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住勤补助费见附表。

类别火车轮船飞机市内交通其它住宿住勤/天

----------------------------------------------

人员一般地区特区一般地区特区

正副总经理软席二等实报实报实报20030080100

部门经理卧席二等实报实报实报1502005060

主管以上人员卧席三等实报1001503050

其他人员硬席四等实报801003050

----------------------------------------------

5.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和交通费,按标准掌握,节约部分60%归已,超支部分自理。如自带交通工具的不报交通费。

5.3出差人员乘坐火车硬座的,并从20点至次日7点在车上连续六小时以上的,给予路途补助,特快按票价的50%,普快、慢车按票价的60%给予补助,对于乘坐汽车晚上连续六小时以上的给予多一天的住勤补助费。飞机、轮船有给予补助。

5.4出差人员补助天数从出发之日起至返回单位所在地止。

5.5若借出关之便绕道探亲访友,须经领导事先批准,并扣除绕道的交通费和出差天数后给予报销补助。

5.6在市内办理公务而误餐的,可按20元/餐给予报销。

5.7职工到外地学习培训经领导批准后,学习期限在15天内的,按出差标准报销;15天以上的住勤、交通费按出差标准的50%报销,自费学习则一节费用自理。

5.8职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到香港、澳门地区、参照财政部92年第17号《关于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住宿费,每人每晚300港元,住勤费每人每天为150港元,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100港元。因公出国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有关出国人员开支标准执行。

6.外委用款报销: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并附上决算或合同书及发发票,经部门经理首批,送总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报销。工作流程如下:

经办人填写报销单及附上决算或合同书--部门经理首批--副总、总经理审 核--董事长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出纳结算

7.财务在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查付款付款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上级是否已批准开支,凭证是否有规定的人员审核,经办人、证明人、签章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对不符合财务制度或不合理的支出,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8.所有款项收付后,必须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有日期的“现金收讫”、“银行收讫”或“银行付讫”等字样的戳记。

9.低值易耗品,由仓管员或行政人事部派专人保管,根据购入、领用情况,按口名、存入地点,设实物帐登记,每月核对实物与帐簿,保证帐实相符,月终编制低值易耗品收、发、存情况交财务部。

10.办公用品由仓管员或行政人事部派专人保管,根据购入、领用设簿登记。

11.每月十日为工资发放日,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月五日前将员工上月工资汇总表交财务部,帐务部根据汇总表制单后于每月八日前送银行,每月八日后员工凭存折到银行支取。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