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集与处理管理规程(一)

发布于 2008-04-29 13:10:00

垃圾收集与处理管理规程(一)

一、垃圾的分类处理:

1、工程垃圾:瓦砾、碎砖、灰渣、碎板料等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清运,禁止倒在垃圾中转站内。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⒉ 生活垃圾:清洁工清洁时的少量垃圾可倒入附近的垃圾桶内,量大的垃圾应直接运送到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内。清洁工应在规定时间收集垃圾桶内的垃圾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二、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应日产日清,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可增加清运次数。

三、保洁人员应负责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1、负责每天一次冲洗垃圾中转站地面。

2、每周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四、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标准:

(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2)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

(3)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5)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6)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周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及污染。

五、垃圾车撒落在小区内的垃圾由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扫净。清洁主管应按相关标准检查清洁工的工作情况,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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