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蚁防治程序

发布于 2008-03-26 13:10:00

1 目的

1.1 本程序是为了对白蚁防治施药过程进行控制,保证白蚁防治施药过程的有效性,积极预防和阻止白蚁对房屋的侵害。

2 适用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白蚁防治施药所涉及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经理接受、下达任务,并对要求进行确认。

3.2 组长组织施药、配药、回访等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药物采购。

4 工作程序

4.1 顾客要求确认

4.1.1 白蚁防治部经理负责接受白蚁防治工程任务(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合同或白蚁包治合同、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日记);

4.1.2 电话联系:白蚁防治部经理自接白蚁防治所移交单(工程日记)上签字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该任务分配给各防治组长。

4.2 工程施药流程

4.2.1 各防治组组长在2个工作日内用电话与建房单位进行联系,落实具体地址,确认建房单位的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委托经办人(施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明确建房现场施工进度。

4.2.2 施药组组长:在开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查看,落实建房状况,包括房屋地址等;并检查建房地基是否有树根、木桩等杂物,告知建房单位,由施工单位在开挖基础时清理干净;走访建房单位办公室,与法人代表接洽,签署委托书(注明有关白蚁预防事项由委托经办人全权代理)。

(注:暂不建房的约定开工日期,取得书面依据,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在约定开工之前半个月内联系。)

4.2.3 防治组组长:开工后仍需用电话或到实地不断了解、核实工程进展情况,以便确定施药最佳时间。施药方案见《防蚁药剂用量表》。

4.2.4 预防施药:在施药前一日防治组组长通知建房单位的委托经办人,告知施药时间。施药过程中,建房单位的委托经办人(或其委托人)必须在场,施药员须严格按照白蚁施药的步骤进行配药施药,注意安全,防止药品与人体的直接接触。每次施药结束后,须有建房单位的委托经办人(或其委托人)验收、签字。

4.2.5 施药验收:预防组组长负责在最后一次施药结束后,请建房单位的委托经办人(或其委托人)在工程日记上签字、验收,并加盖建房单位的法人章,加以确认。

4.2.6 施药组组长负责每五年对施工过工程进行回访,该回访情况记录在《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回房复查表》上。

4.3 有关要求:

4.3.1 防治部的员工须做到三勤:脚勤、手勤、口勤,并及时建立联系台帐,记录电话联系情况及巡查情况。

4.3.2 施药过程中施药员必须戴安全帽,佩上岗证,戴手套,穿雨靴。

4.3.3 各类药物容器应及时带回本公司,不应遗留在工程现场。

4.3.4 防治组长在施药完工后,必须告知建房单位应注意的事项,防止药物中毒。

5 记录表格

5.1 QP/XWWY008-01《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日记》

5.2 QP/XWWY008-02《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施工移交单

5.3 QP/XWWY008-03《防蚁药剂用量表》

5.4 QP/XWWY008-04《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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