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未入住也需要交物业费吗?其实不一定!

发布于 2017-12-26 15:30:00

有些业主买房后长期在外,导致房屋空置,往往会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理由是未使用房屋,也未享受到物业提供的各种服务。对此,房产纠纷律师表示,这话看似很有道理,其实不然,对于这种情况,业主该不该交物业费要视情况而定。

一、物业公司: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在买房之前开发商已经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即买房人同意参加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虽然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业主什么时候开始交纳物业费,但一般理解为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

此外,在物业管理公司进入该小区后,对于那些还未出售而闲置的房子,开发商也要为其交纳物业费。

二、物业协会:应由产权人交纳费用

物业管理协会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即使业主未入住,在交房后也必须交纳物业费。只要是已建成的房产,无论是否已经出售,是否入住,均应由产权人(售前为开发商,售后为业主)按规定交纳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已提供了许多物业服务,比如保安、保洁等。

不过,在特定的情况下,业主可拒交物业费。在入住交接时,开发商未向业主出示房屋验收合格证明、《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或出示证明文件不全,购房者就有权利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拒交物业费。

三、律师:应视情况而定

对于房子未入住该不该交物业费的问题,律师表示要视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如期交房,并完成了正常交接,那么业主就不该承担房屋交接之前的物业费等。

2、若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延期交房,那么在此期间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购房者无需支付交付前的任何物业费用。

3、若开发商如期交房,但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逾期接收房子,那么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时,业主就应承担此后的相应物业费用。

不过,在特定的情况下,业主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比如有些地方规定:购房后从未入住或者入住后连续超过6个月未使用,经物业公司确认后,可从第七个月开始,按照7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

由上可知,买房后房屋未入住到底你该不该交物业费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视情况而定,因此身为业主的你可不能在情况未明时再傻傻的白交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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