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2】

五、员工福利

1.休息日。

员工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工作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

1.年假。

(1)员工每连续服务满十二个月,可获得七个工作日之全薪年假,此假期不含法定假期及休息日。

(1)员工要求放假应提前两星期向部门经理(主管)申请,获得并报管理处、行政办公室及总经理审批方为有效。

(3)年假除总经理批准外,不得跨年度累休及提前借休。

(4)员工在停职检查期间不享受年假。

3.法定假期。

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七天有薪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国际劳动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

法定假期需当班的员工,由部门经理(主管)按"双工作日"安排补假。

4.病假。

(1)在公司服务满一个月的员工,每月可享有一天有薪病假。病假不能累积。

(2)持有本公司指定医院之病假证明书,并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同意,管理处、行政办公室核准的病假方属有效。

(3)员工如因病不能及时上班,须在上班前通知直属主管,并于假后补齐上述证明,否则视作旷工。

5.事假。

(1)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能请事假。倘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主管)作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事假两天由行政办公室审批,三天或以上需报总经理审批。事假不发薪。申请事假未获批准而离岗者按旷工论。

(3)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可享受有薪婚假。请假人应持结婚证书向部门经理(主管)申请,经行政办公室核准,总经理审批方属有效。婚假期限为三天,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者可获十天晚婚假(含休息日和法定定假期)。

6.产假。

女员工为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凭医院证明及政府签发的计划生育证者,可向部门经理申请,并由管理处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总经理审批可获产前假、产后假共九十天(含休息日及法定假期),产假期间本公司适当发给薪金补贴,假期结束后视工作需要作适当的工作安排。

7.慰问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含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本公司按规定给予三天全薪慰问唁假,但必须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2)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十天全薪探亲假(不含休息日),省内市外员工可享受十天的半薪年假。已申请探亲假者不得再享受年假。

8.膳食、生活补贴。

(1)本公司为当班员工提供膳食方便,并适当补贴伙食费予饭堂。员工之膳食时间不视为工作时间。

(2)生活补贴包括交通、房租、夜班、高温等各项补助,已在工资总额中计发,不另补贴。

9.医疗福利。

公司备有药箱,员工患常见病可以到行政办公室申领药物。

相关规定由行政办公室另文叙述。

10.因公伤亡赔偿。

员工因公死亡,本公司将按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则办理一次性赔偿。员工因公受伤,目击工友应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想部门经理(主管)报告;部门经理(主管)应填写《意外事故报告》于当日报告行政办公室,伤情严重的,应于当日报告经理;经理根据情况决定向集团公司呈报。

11.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入职时,本公司均提供入职培训,专职岗位由部门安排特别培训。行政办公室还将经常安排通用培训课程,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12.员工生日。

本公司行政办公室备有全体员工的出生年月日之记录,凡属同一个月过生日的员工,公司将赠送生日礼物以示庆贺。

13.优秀员工的奖励。

本公司将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获评优秀员工者将受到加发薪金或免费参加观光旅游之奖励。

14.奖金。

公司每年一月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为公司服务的时限加发一定数额的薪金,以作为对员工上一年度工作的奖励及下一年度工作的鼓舞。

15.康体活动。

公司在条件许可时会特设场地或租借场地给不当班的员工进行康体活动,以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

行政办公室将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多项有益身心、健康向上的康体活动。

16.员工宿舍。

本公司为需要轮班及外地员工技工集体宿舍,宿舍和床位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分配及管理。员工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管理规定由行政办公室另文叙述)。

17.社会劳动保险。

员工之社会劳动保险按国家规定执行。

18.工会及员工委员会。

本公司在适当的时候设立职工工会及员工委员会,经常检查员工的福利待遇,热心为员工解决生活困扰及接受和处理投诉,使员工的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