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用催缴办法

1、每月5日前,财务人员将费用缴交通知单交给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将费用通知单送发至业户。

2、财务人员每月25日列出未缴、欠缴费用的业户名单交给管理处,由客户服务部发出《费用催缴单》,并请业户或租用公司财务人员在签收栏内签名。

3、业户收到《费用催缴单》后仍愈期不缴纳费用,由客户服务部上门催收或由主任亲自上门催收,因特殊原因偶而拖欠费用的,客户服务部主管应做好记录向主任汇报,经主任同意后可拖延1个月,对于无特殊原因,经常拖欠费用,或者拖欠2个月的业户,由财务人员统计名单,由客户服务部再次发出《费用催缴通知单》。

4、对限期内仍不交费的业户,经主任批准后,客户服务部主管通知业户管理处将停止提供有关服务。限期不交费用的租户,由客户服务部主管通知该房业主。

5、连续十个月不交费用的业户,由管理处主任上报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费用催缴通知单

№:

贵户

欠交管理费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水电费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贵户以上费用合计欠款人民币元,本月10日时因银行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请接此通知后前往银行存款,本公司将在本月20日前进行第二次扣款或请移步亲临管理处缴纳现金,同时每天按0.5‰计收滞纳金,以此类推。如在20日仍未划到款项的,滞纳金将继续按每天0.5‰计收到下月10日,且超过25日将停水停电。现将此有关具体事宜通知贵户,望贵户依时将预扣款存入银行指定帐号。

多谢合作!

年月日

共二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发往用户。

附注:电话催款登记来自物管学堂,欢迎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