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制度
物业园区绿化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绿化管理守则为搞好园区绿化管理工作,共建美好家园,共创一流小区,特制定本规定:1、园区的绿地、假山、人工湖及其他配套设施,由本管理处实行统一管理。2、园区内所有人员都应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爱护园区内一草一木一景。3、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园区豢养宠物管理守则
园区豢养宠物管理守则为美化、净化园区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园区所有业主(住户)的共同利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规定:1、禁止在本园区饲养猪、羊、鸡、鸭、鹅、肉鸽等家畜家禽。2、凡饲养观赏性鸟类、小动物,如家兔、鹦鹉等,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占
物业园区治安保卫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治安保卫管理守则为加强园区治安管理,维护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及维护园区良好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制定本规定:1、园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由管理处保安部负责,业务上接受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永平街派出所领导。2、园区内的业主(住户)要积极配合保安人员
物业园区交通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交通管理守则为维护园区的交通秩序,保证园区内业主(住户)享受宁静、整洁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进入园区车辆须服从管理处管理,驾驶人员应遵循交通信号和标志,按规定路线10公里/小时低速行驶。2、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园区,车容不整和
物业园区噪音控制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噪音控制管理守则为维护安宁、美好的居住环境,使业主(住户)享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以下规定:1、业主(住户)在收听广播、收音机、电视或家中娱乐、聚会、卡拉OK时,请尽量降低音量,出户音响度不得大于50分贝,勿作喧哗。2、在12:00-14:0
物业园区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守则根据省、市用电用水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区具体情况,对供电供水规定如下:1、凡经本管理处接管或未办移交手续而暂交本管理处管理的供水供电系统一律由本管理处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如私自进行接驳管线,按偷电、偷水论处
物业园区内施工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内施工管理守则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维护园区环境,对园区内施工进行系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任何单位、个人在园区内进行开挖、拆除、改建、新建或搬移等施工,均须事先到本管理处办理《岭南新世界家园施工许可证》,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2、施工人员进
物业园区公用设备(设施)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公用设备(设施)管理守则为更好地为园区居民服务,使各业主享受到舒适、安逸的生活。特制定本规定:1、公用设备(设施)包括楼宇天台、楼梯、电梯、车库、道路、沟、渠、池、井、机房、泵房、备用设备、宣传栏、雕塑、游泳池、球场设备、园林小品、绿化带、公
物业园区有线电视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有线电视管理守则为使业主(住户)接收到逼真、清晰的电视图像,规范有线电视网络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严格执行《广州市有线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规定》的条例。2、不可将电视插孔、底座取出搭线。3、不可使用超标辐射及发射设备用具4、业主(住户)不得利用
园区信报箱、电话管理守则
园区信报箱、电话管理守则为使业主(住户)与外界保持方便、快捷的联系,管理处已在各单元设置了信报箱,并与邮局、电信局联系,预留多个电话号码。请诸位使用时遵守以下规定:1、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拿走他人信箱中物品。2、诸位应妥善保管自家信箱钥匙,不要外借,
园区禁止违章占地及乱搭乱建管理守则
园区禁止违章占地及乱搭乱建管理守则为了进一步搞好管理工作,维护楼宇的整体规划和外貌完好,坚决制止违章占地、违章乱搭乱建及破坏小区总体规划的违法行为,现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凡属下列行为之一者,则属违章占地和违章乱搭乱建:(1)占用
物业园区卫生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卫生管理守则为保持园区干净整洁,使业主(住户)享有一个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制定本规定:1、园区的环境卫生,由管理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具体实施管理。2、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应自觉维护园区内的公
园区房屋租售及用途管理守则
园区房屋租售及用途管理守则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特对本园区房屋用途作如下规定:1、园区内房屋及场地的租、售、转让、转借及抵押须提前到本处进行登记,并提供所有权、使用权人个人家庭资料。2、房屋租赁人必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持有广州市身份证或暂住证、计划
园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守则
园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守则为加强园区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维护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修缮责任,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1、本规定适用于园区的异产毗连房屋。本规定所称异产毗连房屋是指具有系统结构相连,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而为
园区物品搬出管理守则
园区物品搬出管理守则为加强物品搬出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维护园区业主(住户)利益,特制定本规定:1、业主(住户)园区内各单位的大件、贵重物品(体积400亳米×200亳米×400亳米或价值500元以上物品)搬出园区,须事先向本管理处保安部进行申
园区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守则
园区"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守则为规范对园区各商业网点、单位的管理,落实《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1、各商业网点、单位在经营前须与本管理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地段,并按以下规定承担"三包"责任。(1)包卫生:各商业
小区楼宇外墙管理守则
小区楼宇外墙管理守则为保证楼宇及公共配套设施美观整洁、美化小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外墙是指楼宇及公共配套设施各向外正面及附属物件。2、小区楼宇及公共配套设施住户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统一管理,严禁擅自进行影响美观的行为。(1)小区住户、经营户严禁改动损
园区招牌、广告牌、霓虹灯安装的管理守则
园区招牌、广告牌、霓虹灯安装的管理守则为保持园区的优美环境,本管理处决定对园区内所有对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饰的安装做如下规定:1、所有对外安装的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在安装前要向管理处提交安装申请及安装图样和文字说明。2、提交的图纸、样图要有明确的
小区防盗网(门)管理守则
小区防盗网(门)管理守则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防盗网的通告》[穗府(1999)72号]和岭南z家园《管理公约》的规定,为维护小区楼宇外立面的整洁、美观,制定此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0本管理规定所称防盗网(门)是指安装在小区楼宇窗户、阳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