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公众管理制度(详见《客户手册》);
g)所有内部管理标准作业规范管理制度;
h)有内部管理的日常质量记录;
j) 员工绩效考评结果记录;
k) 所有的客户回访记录;
l) 所有的客户报修记录;
m) 所有的客户意见征集记录;
n) 所有的项目处对通知、通知记录;
o) 所有的财务运作损益表和其他财务报表
p) 所有的对外委托合同书;
q) 所有的员工培训记录;
r) 所有的员工岗位、职称证书、员工档案;
s) 小区业主/客户档案;
t) 所有的客户装修管理档案;
u) 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治安案件、水灾事故证明书;
v) 所有社区文化记录;
w) 所有的电梯年检,二次供水检疫、卫生消杀检疫证书;
x) 所有的标识复印件;
y) 所有的多种经营资料;
z) 所有的政府、客户、上级公司、外界对项目处工作的评价资料,以及其他应提供的资料、记录。
4.3.7 进行“自检”和“预检”:
a) 在整改硬件和整理“创优”迎检资料过程中,“创优”领导小组
应不定期地组织“创优”项目处进行内部自检。每次自检均以目标为标准,详细、全面地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下来逐项落实到责任人身上限进整改完毕。“自检”一次,整改一次,提高一小,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大幅度地提高“创优”小区的迎检水平。
b) 在“创优”迎检前一个月,部整改即将结束的进修,“创优”领导小组应邀请行业专家对“创优”项目处进行正式迎检前的“预检”,“预检”完全采用正式检查评比的形式进行,由检查团依照评比标准,对“创优”小区/大厦/工业区的物业管理水准逐项验收,最后将结果总分和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以便在正式迎检前进行有针对性的最后准备并以此锻炼项目处的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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