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商场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15-11-01 17:00:00

家居商场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对商场物品的进出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物品进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物品进出的管理。

3.主要职责

对商场物品的进出严格管理,确保商场物品进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大件物品,包括办公家具、电器设备、装修材料、装修设备及其它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欲出商场,必须凭有效的物品出门单

4.2当值门岗应严格凭出门单上的物品,认真核对后放行,不得以情面而放松对出门物品检查。由此而产生后果,当值岗将负全部责任。

4.3以下物品进出禁止使用电梯:

4.3.1 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出电梯轿厢内空间尺寸;

4.3.2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___米;

4.3.3未经包装(指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红砖;

4.3.4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天那水;

4.3.5 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以上物品经商场物业同意后允许上下楼梯,但损坏或污染楼梯道者,必须负责赔偿。

4.4 任何非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得进入商场,如确是施工用品,当值应跟进核实,并督促其妥善保管。如若属于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商场内贮存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则一律不得进入商场。

4.5用于装修的固体沥青,禁止在商场内熬制。

4.6厚度超过1cm的大理石及花岗岩等室内地面装修材料禁止进入商场。

4.7当值员工一律不得接管转交物品。如商户事先托管,当值必须询问和查核,托管是何物品并作记录。

4.8送货人员注意事项

4.8.1送货人员进入商场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并作登记。临时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4.8.2 送货时必须使用商场物业指定的专用通道和货梯,严禁使用其它通道和客用电梯。

4.8.3所送物品的外包装及拆卸下的垃圾、杂物必须带离商场,不得随意丢弃在商场区域内。

4.8.4在送货期间造成商场任何设施及设备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4.8.5 送货人员必须听从商场安全部人员的一切管理。对违反规定的送货人员,商场物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记录

5.1物品出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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