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卖场启闭店期间发现失窃案件的处理预案

发布于 2015-09-06 17:00:00

物业辖区卖场启闭店期间发现失窃案件的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数码广场经营部值班经理、物业保安经理

1.当物业保安人员在启闭店过程中发现商铺或柜台被盗时,保安员不要深入商铺内部,不要移动、触碰商铺内任何物品,注意保护、封锁现场。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楼管员、保安部主管到场处理。

2.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楼管员、保安部主管到场后如发现商铺或柜台确实有被盗迹象时,应拍照留证,并派两名保安员在商铺门口站岗,封锁现场。立即通知保安经理,与经理联系后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3.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应联系案发商铺商户的紧急联络人回大厦处理。

4.在公安人员到场后,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楼管员、保安部主管应陪同干警到现场做调查。

5.如商户返回大厦后态度激烈,对我方强烈不满,我方人员不要气急败坏、言语顶撞,应保持平和心态,可表示"现在情况还不清楚,我方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等。

6.如商户或公安机关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可在得到数码广场营运部及物业保安部书面确认后,为其播放录像,让中控室值机员做好记录。(公安机关可以调用监控录像,但不可由商户带走)。

7.处理事件的责任人应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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