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九)

发布于 2015-06-09 10:30:00

物业公司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九)

1、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2、会计人员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3、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4、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并妥善保管。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启用会计账薄时,应在账薄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薄名称。账簿扉页上应附"启用表"。

6、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账薄。账薄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得涂改、刮擦、挖补或用药水消除字迹,而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化线注销(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7、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篡改会计报表数字。

8、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9、协助管理处完成其它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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