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物业资金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09-05-25 10:30:00

1.0 目的

资金管理是公司财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保证货币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周转。

2.0适用范围

资金管理主要包括现金的管理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3.0工作职责

(略)

4.0制度要点

4.1现金的管理。

4.1.1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支付奖金、工资性津贴、交通费以及按银行规定的结算起点(二千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4.1.2对于营业收入中所取得的现金,规定由出纳进行清点并送银行。任何人都不得坐支现金。?

4.1.3财务部在收支现金时,要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所附单据是合法,数额是否完整,签字手续是否齐备等。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或拒绝办理收付。?

4.1.4认真做好库存现金保管工作 。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放在保险柜里以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

4.1.5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配备备用金时,应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出纳负责办理。备用用金支出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支出主管对各部门备用金使用情况定期抽查。

4.1.6 现金一切收付款项,均须按业务性质分别填写收款单或支出凭单。单上都应写明收付的内容、用途及有关情况、金额,并由有关人员审核盖章后方能办理收支款手续。

4.1.7现金收支业务必须当日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杜绝用白条或原始凭证抵库、堵塞帐外现金,::现金收付凭证和收支结存单,按规定需送审核员审核。

4.1.8各部门的收付款项都应通过财务部门入帐。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自留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财务部应经常督促检查。

4.1.9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

4.1.9.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4.1.9.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1.9.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1.9.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1.9.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

4.1.9.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4.1.9.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4.1.9.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4.2银行存款的管理?

4.2.1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款项进行收付时,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4.2.2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使用转帐支票付款,一律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部门经理签字后,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室批准后方能办理领取支票手续。

4.2.3支票领用者,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写明领用日期、付款内容并签字后方可领用。4.2.4财务部门签发转帐支票时,就进行登记并将支票项目填写齐全,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当无法明确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时,也应把支款用途、签发日期写清楚。

4.2.5遵守银行有关规定,不得将银行帐户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保管好空白支票及已用支票存根。?

4.2.6正确使用和审核各种银行结帐凭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及时审核银行往来对帐单,月末有未达帐款,就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0 记录文件与控制表格

5.1《支票领用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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