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大厦消防管理工作规程

发布于 2016-04-16 16:30:00

商住大厦消防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大厦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的消防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对大厦消防防火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与指导,处理重大火灾事故。

3.2保安部长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定消防演习及

火警应急方案。

3.3工程部主管督促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

3.4保安领班负责大厦日常消防工作的管理,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限期整改。

3.5保安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的检查工作,其它当班人员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安

全日检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4.0工作程序

4.1建立防火责任制

4.1.1一级防火责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管理处经理)担任。

4.1.2二级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由管理处经理任命。

4.1.3三级防火责任人由部门各班组领班担任,由部门负责人任命。

4.1.4大厦各单位为防火分区责任人,与大厦管理处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4.1.5明确防火责任人职责。

4.1.6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公司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分别对本大厦、本公司、本部门、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1.7制定大厦消防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灭火方案。

4.1.8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4.1.9发生火警,全力组织扑救。

4.1.10协调大厦各业主、租户防火工作,搞好大厦防火工作。

4.1.11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4.1.12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4.1.13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以及灭火作战计划。

4.2义务消防组织

4.2.1义务消防队应占本单位总人数的30%,凡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女

职工均为义务消防员。

4.2.2义务消防员须接受必要的消防训练,懂得一般的防火、灭火常识,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疏散路线。

4.2.3在大厦管理处组织下,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消防训练,提高技能。

4.2.4大厦各单位应将防火责任人以及义务消防成员的名单、楼层、房号、电话等报管理处备案,以加强管理处和各业主、租户在消防工作上的沟通。

4.2.5义务消防员日常工作中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整改。

4.2.6发生火警,义务消防员应积极参加扑灭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秩序,保护现场的工作。

4.3防火检查制度

4.3.1日检制度

a.每日由各班组巡逻队员对本大厦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b.各部门员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理。

4.3.2月检制度

a.每月由大厦管理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管理处防火责任人听取各部门消防工作的汇报,并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b.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安全综合检查整改表上》作出及时整改。

4.3.3检查内容

a.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管理、使用是否安全,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b.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

c.各单位动火前有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完工时是否做好清场工作,监管工作有否落实。

d.使用液化石油气、可燃油类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e.对烟头、遗留火种有否熄灭和清除。

f.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排烟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有否按期换药,能否保证应急使用。是否提高警惕,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4.3.4管理人员工作

a.保安部长负责制订《消防演习方案》,每年12月份组织一次消防模拟演习。根据部门制订的《消防知识培训计划》,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实操训练和业务知识培训。

b.工程部主管负责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设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处经理担当大厦消防检查员,审核部门提供的计划及实施方案,与大厦各单位签订防火分区责任书,监督消防火险隐患的整改。

5.0相关记录

5.1《义务消防队员花名册》QR/GR-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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