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管员的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发布于 2016-02-26 16:30:00

物业安管员的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一)安管员必须服从指挥、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向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安管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岗位必备用具,保持良好军容风纪,热情礼貌的服务,来访人员均要以礼相待、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他人吵嘴,发生纠纷时到管理处处理;维护本办公区域内安全和道路畅通有序。

(三)安管员要做好防火、防盗的预防工作,发现隐患处及时处理。本物业管区内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协助查处。

(四)安管员对工作区域执行巡逻任务时,要注意保持良好行姿。

(五)安管员要熟悉办公楼及各部门(包括人员)的基本情况。

(六)安管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常规的训练,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防卫能力。

(七)安管员要积极参加早操、晨报。

(八)必须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即当有报修、投诉及咨询其它事宜时,无论是否与本职专业相关也必须负责协调处理,直至满意。

奖罚标准:

①月考核评分90分以上(包括90分)正常发放工资;

②月考核评分80分以上(包括80分)扣发当月工资50元;

③月考核评分80分以下(不包括80分)扣发当月工资100元;

④每位安管员连续三个月为100分要以资鼓励,连续三个月为90分以下根据情况给予辞退调岗处分。

检查人员:品质管理部负责日常考核,巡查访问,管理处负责日常检查,达到标准不扣分。

检查标准:按考核标准逐项检查,达到标准不扣分。

检查过程:由本人(机动巡逻的除外)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检查、记录、打分,被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随时抽查,不定期。

安管员工作岗位考核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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