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临国际广场防火安全三级检查

发布于 2016-02-03 16:30:00

君临国际广场防火安全三级检查

1、实行三级检查制

(1)管理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各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部门防火安全检查。

(3)岗位、班组每日班后进行防火自查。

2、检查内容

(1)查领导:对消防工作是否重视。

(2)查思想:是否具有消防议事。

(3)查制度:是否落实。

(4)查隐患:是否存在,提出后是否整改。

(5)查措施:是否得力,行之有效。

(6)查器材:是否完好无损,位置是否变动。

3、检查标准

(1)以各种消防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为依据。

(2)以各种消防法规、消防管理制度为准绳,有法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赏。

4、管理中心安全部门在组织专项检查时,被检部门应派员参加,并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完毕后,被检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5、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对消防机关及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或是自己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四定,三不交"。

(2)四定即:

*定隐患性质,如:重大隐患、一般隐患,不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

*定整改措施:根据隐患性质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定整改负责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负责人。

*定实施整改时限,根据整改隐患因素定出解决隐患所需的最短时间。

(3)"三不交"即:

*班组能解决的不交部门。

*部门能解决的不交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范围内能解决的不交上级主管部门。

(4)隐患的解决,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要求去做。

(5)解决完后,要报管理中心安全部和消防部门验收。

(四)消防设备管理与检查

1、管理中心内安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是一旦出现火情时灭火之用的,必须保持完好灵敏的状态,任何人不得无故拆损、破坏,也不许挪作它用,否则将按消防奖惩条例及消防法规严肃处理。

2、各种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消防自控设备的维修、调试,应事先报安全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各消防安全通道必须保持通畅,任何人不得破坏和堵塞。

4、安全部对所有消防器材负责定期组织检查、更换,并联系检修,以确保灵敏好用,对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变动情况要登记备案。

5、各部门、各岗位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备有责任配合安全部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建筑审核消防规定。

7、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

8、各部位需要进行施工改造及内装修工程时,须事先将施工方案及有关图纸报一份交安全部备案,另一份报消防局审批。

9、施工方案未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前,不得提前施工。工程骏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使用。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

11、施工总的工程材料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违章施工。

12、任何工程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协议书,明确责任,并报安全部备案。

(五)临时动火管理

1、在管理中心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书面报安全部审核、批准(或持工作单)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2、安全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许可证工作。

3、安全部在审核动火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勘察,确认一切措施齐全后,由消防负责人签字,方可发给动火许可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

5、管理中心内所有部位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热杯等)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6、电、气焊作业防火规定

7、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区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持有焊工证方可操作。

8、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自己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要清楚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割或其他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氧气瓶放在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

9、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管遇冷冻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金属物敲打,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中压罐。

10、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确认无余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在一些重点部位、场所焊割,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发生问题。

11、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占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等接触。

12、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13、对盛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为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4、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如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5、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他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16、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地点应设专人看管监护。

(六)设备机房、消防泵房管理

1、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剧毒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禁止吸烟。

(4)泵房内不得随便使用明火,必要时需经安全部同意办理动手续方可使用。

2、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他工作间。

(2)机房、梯

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打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可然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使用可燃液体清洗部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未经批准严禁明火作业,如需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安全部领取动火许可证反可作业。

(5)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挪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负责补救初期火灾。

3、地下层、机械层、设备间防火制度

(1)严禁在设备间内吸烟、动用明火。如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到安全部领取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业。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存放各种易燃化学危险物品。

(3)严禁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当班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需关闭消防设备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安全部。

(4)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要知道各自职责、任务,及时按规定开闭各种设备。

(5)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补救初期火灾。

(六)易燃物品管理

1、除执行一般库房制度外,应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2、性质特别危险的物品,必须单独储存,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开隔离储存。

3、遇水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热分解,自燃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4、对存放的物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不良、破损、残缺及物质变质分解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5、定期检查库内电气、照明设备,做好清理、更换工作。

6、在库内开启易燃、易燃物品的容器时,严禁使用能够产生火花的工具。

(七)商场防火规定

1、售货现场内,除业务经营中少量易燃物品(如烟、酒)外,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包括纸盒、纸箱等杂物。

2、禁止员工在货场内吸烟,对客人扔掉的烟头要及时处理。

3、库房(特别是酒库)要有专人负责,库内码垛要整齐,留有充足的消防通道,存放数量要有控制,不易过多,码放不易过高,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巡视,对电器、电线使用要安全可靠,防止漏电、跑电起火,做到人走灯灭。

4、关闭电源,锁好柜门、房门,方可离开。

5、更衣室防火制度。

6、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

7、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室内乱丢纸张及其他可燃品。

9、不准乱拉临时线及在室内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八)地下车库防火管理

1、按时清扫车库、车场地面上的垃圾和废弃物,以防遇有火种发生火灾。

2、车库、车场禁止堆放各种包装物及纸张、汽油等易燃品。

3、擦车用的油棉丝和车内赃物要放在加盖的金属桶内,并定期清理,禁止往车库或车场内乱仍乱倒。

4、禁止在车库、车场内维修,保养车辆。

5、车库、车场内严禁吸烟。

6、司机要按顺序停放车辆并保持距离,不准在通道上停车。

7、出现火情要及时疏散车辆并组织扑救,迅速报警。

8、每个司机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九)消防演习预案

1、义务消防队分工

(1)第一梯队:灭火抢险组

负责配合进行火场抢救被困人员和火灾扑救工作,工作由班长安排。

(2)第二梯队:疏散组

负责本困人员疏散和上下着火层客户的安全疏散工作。

(3)第三梯队:火场警戒组

负责火场警戒,外围警戒,并负责疏散围观人员,保证交通交通,在门口给消防车带路,保护疏散物质和火灾现场,

(4)第四梯队:火场救护组

负责带领医务室医生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并联系就近急救中心达到现场和做好抢救准备,做好抢险人员的后勤工作。

(5)第五梯队:火场工程组

负责火场排水、电梯迫降和消防梯使用,切断着火层电源,切入应急电源,打开防排烟送风机。

2、所需器具

灭火器、斧头、药箱、手电筒、铝梯、柴油、消防水龙带、消防枪、防火服、消防救火绳、防毒面具、救护组担架。

3、演习步骤安排

(1)全体员工正休息;

(2)假设某处着火;

(3)员工听到警铃响后,除不能离开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即到消防中心集合。

(4)按分工到达火灾现场救火。

(5)消防水龙带竞技比赛(摔带)。

(6)正确使用灭火器竞技比赛。

(7)领导总结讲话。

4、接警后程序

(1)消防中心报警、巡逻治安员上楼查看。

(2)值班治安员拉呼警玲。

(3)消防队员集合、打开所有通道钥匙。

(4)巡逻治安员打破警钟向住户报警、工程部关闭煤气开关总擎。

(5)工程部人员切断电源、疏散人员。

(6)消防中心用广播报告火情、疏散人群、讲述自救办法。

(7)消防中心打开烟阀和风机、将烟排掉。

(8)关闭出事地点的防火门,打开住户窗户。

(9)电梯由工程部视情况。

(10)实施扑救(用消火栓、灭火器救火)

(11)把伤者送到救护组处进行抢救。

(12)注意余火、搞好现场保护。

(13)清理通道等地方,打扫现场。

5、发生火灾时,消防指挥人员处理步骤

(1)当发生烟感报警显示报警时,确定报警的层数、并速用对讲机转告治安员、察看报警现场,确定是故障还是火灾。

(2)当巡逻治安员反馈信息告知为火灾时,中心值班治安员立即启动所发生楼洞顶层送风机,并打开火灾层的排烟阀。

(3)用电话或对讲机通知总指挥到达消防中心,根据火区域情况下达灭火指令并指挥灭火。

(4)用电话或对讲机通知工程部值班

员随时做好灭火的一切机电设备。

(5)通知另一名巡逻治安员关闭有关煤气总阀。

(6)根据火情,随时准备起动消防泵。

(7)由总指挥确定是否拨"119"电话。

(8)通知各岗位必须坚守岗位,防备坏人乘虚而入。

(9)通知待命的消防队员做好救护,持剖析通道,护送及疏散人群。打开所有地面消防通道。

(10)火灾灭后,用广播及时对讲机通知留下治安员及工作人员看守现场,其余人员撤离现场。

(11)灾后及时将各系统设备复位、检查、修理、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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