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安全秩序部工作规范
1.主管级以上人员在每日上班前十分钟到安全秩序部办公室报到,同时向安全秩序部部长请示当日工作,依照要求安排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
2.上班后立即向夜间值班员询问夜间小区的安全状况。如有情况上报部长并与安全员、主管协调解决。
3.每日不定时对小区巡视两次,中间间隔2-3小时,并针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要求安全员巡视人员严加防范,并做好记录。遇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安全秩序部部长再进行处理,遇突发事件,按相关程序进行。
4.注意搜集和掌握与本小区安全工作有关的信息,提高预测预防能力。每月做出情况统计报安全秩序部。
5.做好员工口卡的管理工作,掌握重点部位的人员情况,做到"四知",即知本人情况、家庭情况、知社会交往关系、知现实表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6.参加公司或管理处组织的联合安全检查及安全秩序部组织的每月一次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对节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按预案进行实施。
7.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填写隐患通知单,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本职范围不能解决的应上报部长,同时做好文字记录。每月整理出报表向上级机关上报。
8.每日下班前十五分钟将巡视记录和小区当日情况报安全秩序步。
9.在安全秩序部部长领导下,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全体员工和长租客户的安全及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利用入冬前对公司在岗的一线员工进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知识培训,时间为两个半天;结合公安部门不同时期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小区的治安状况,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和学习。
10.每日巡视中如发现小区内发生一般性案件,如盗窃、斗殴闹事等应设法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必要时可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制服行为人。指导安全员人员保护好现场,留置违法行为人,在无法留住情况下,设法记住其姓名、身份、所住房号及其基本特征,内保人员要做好发案记录。对不够公安机关立案标准的案件,应进行内部深入调查,根据发现人提供的线索,摸排侦破并做好记录,上报安全秩序部。案破后,应设法追回丢失物品,将物品返还失主。
11.处理好公安机关布置的查控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12.做好信息记录检查工作,并建立档案。对业主入住登记情况,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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