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导致房屋受潮发霉 能用维修基金吗?

发布于 2016-07-26 15:30:00

进入到夏季,多个城市遭遇到大暴雨甚至是洪水的袭击,一些城市房子泡水严重,出现发霉受潮等质量问题。业主反映,可否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据了解,如果是因为“天灾”导致的房屋受潮发霉,只要开发商施工中达到了国家标准,就不会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开发商质量问题导致家里受潮发霉或者淹水的,都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住宅维修资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因此也被人形象地称为房屋的“养老金”,只有在房屋“老了”、“旧了”、“病了”,才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挥作用来修缮。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上下水管的公用部分、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电梯等,这些房屋部分的维修是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

如何才能启用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注意了,房屋维修基金只能用于主体结构或者公共部位的维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试想,因为大暴雨而导致的个别低楼层的房屋被泡、发霉受潮,其他的业主会同意花他们的钱,单独给你家修房子吗?除非因为这次大暴雨,房屋被泡而导致房屋会有下沉的可能,威胁到整幢楼的安全,业主们才会同意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现实中,有多种原因导致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困难。相关规定要求,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于牵涉多方利益,业主同意票难以达到此比例。而且时下很多住宅空置、出租及二次出售现象普遍,不同业主有不同的考量,加剧了申请难度。即使过了“三分之二”这道坎,那也需要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并要经现场查勘认证合规后,才可以安排维修资金。维修结束后,还要经察看验收、上报费用明细、审定盖章认可等种种程序,公共维修基金才能被使用。整个过程,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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