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交流

发布于 2011-12-27 08:30:00

小区的主人是广大业主,业主才是小区的真正管理者,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决策和执行的关系。

1、协助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成立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及运作,对物业管理处显得尤为重要。但由于目前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体系还不够成熟,因此出现了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如选举出来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素质低下、不具有代表性,他们对物业管理不支持、不配合,考虑更多的是个人利益而不是全体业主的利益,甚至无理由地要炒掉物业管理企业。因此,在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物业管理处应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筹备工作,提供会议场所,传达物业管理信息,并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立场,确保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成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重大管理事项报业主大会批准,请业主委员会参加

物业管理处在日常工作中,在决定较重要的问题时,应邀请业主委员会参加,征询他们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同时,物业管理处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应就年度工作计划、维修基金的使用、物业管理费的收支帐目等重大事项做好书面报告,在业主大会上宣读,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和业主的质问和咨询,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贯彻经常联系广泛沟通、加强理解、促进合作的原则

物业管理处应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联系,除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之外,利用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与交流,使双方彼此互相理解,增进合作,更好地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处处理好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就为处理好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制订和实施任何涉及到业主公共利益的管理办法、管理措施前必须事先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方可执行。

5、一般公共性服务项目(如保安、保洁、绿化等)一律在业主的参与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专业公司承接,使小区一般公共性服务更加专业化,物业管理费更加透明化、合理化。

6、物业管理公司的收益仅来源于物业管理费中的管理酬金,物业管理费中所产生的收益,一律交业主委员会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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