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持续改进程序(13)

物业管理公司持续改进程序(13)

1.0目的:

通过制订与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实际或潜在的不合格服务,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2.0适用范围:

2.1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服务。

2.2客户关于服务的重大投诉。

2.3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服务。

2.4外部检查发现的一般(严重)不合格。

2.5潜在不合格服务。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发生的一般(严重)不合格服务进行调查分析,制订并实施纠正措施,跟踪验证。

3.2综合事务部负责跟踪验证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4.0程序:

各部门自检、巡检时发现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公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客户的投诉,管理评审和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外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

检查人员做好检查记录;接待投诉的人员做好投诉记录。

对轻微的不合格予以立即关闭;对严重的不合格发《纠正通知单》;对潜在不合格填写《预防通知单》。

纠正(预防)措施完成并验证有效后,并在《纠正通知单》、《预防通知单》上作记录。

5.0支持性工具:《纠正通知单》

《预防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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