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赌气不交物业管理费被起诉

发布于 2011-11-23 08:30:00

因为不满物业提供的服务,前不久家住济南市中的王女士(化名)因为拖欠物业费被小区物业推到了被告席上,尽管王女士列举出了物业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最终还是输了官司。

物业被告业主接受了服务却拒交物业费

法庭上,作为原告的物业公司称,物业依合同约定为被告王女士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王女士接受了服务,却拒绝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女士支付拖欠物业管理费2000元及逾期未交物业管理费所产生的滞纳金500元。

物业服务不到位家里漏雨不给及时修

对于物业的起诉,王女士也觉得挺委屈,王女士答辩称,根据物业提供的物业合同及其他规定,物业应负责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及管理。然而自己家的屋顶一直漏雨,这属于共用部位,物业公司却一直没有及时修缮。

此外,物业应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进行管理,但是小区的体育设施坏了物业也不修,小区景观坏了也从不修缮。王女士称,小区内的路灯一个也不亮,安全无从保证,更不用提监控设备。而且,让王女士生气的是,自己家的暖气一直不热,找物业修理物业却把责任推给开发商。

服务存在一般瑕疵不是拒交物业费理由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辩称其屋顶漏水、文化体育娱乐设施的维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表明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是有瑕疵的。

如果允许个别业主以物业管理服务存在一般瑕疵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就会造成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水平,最终损害的是其他正常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的利益。

所以,只有当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有重大瑕疵,造成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持续恶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单个业主才可以此为由少交或免交物业费。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限期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及相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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