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消防培训内容【4】

第三章 燃烧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燃烧的概念

燃烧是一种发热、放光的化学反应。

化学反应是物质发生变化后产生出与原来物质完全不同的物质。这种在放热发光的同时发生化学变化使原物质消失,新物质生成的过程就叫燃烧。

第二节 燃烧的三个要素

一、 燃烧的必备条件:

要发生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 要有可燃物 凡是能在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不同可燃物的燃烧难易程度不同。同一可燃物的燃烧难易程度也会因条件改变而改变,甚至在一定条件下为不燃物,而在另一定的条件下成为可燃物。如铁、铝在纯氧中。

2、 要有助燃物 凡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都叫助燃物,如空气、氧、氯酸钾、过氧化钠、浓硝酸、浓硫酸等。

3、要有着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均称为着火源,可以是明火,也可以是高温物体,可以由热能、化学能、电能、机械能转换而来。炉火、烟头、火柴、蜡烛是居民楼常见的引起火灾的着火源;电器开关、电器短路、静电等产生的电火花是电器火灾常见的着火源;

燃烧蔓延方式:导热传递、对流传热、辐射传热。

第三节 火灾的概念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火警与火灾的区别: 火警与火灾都是在违背人们意志而发生的非正常着火事故. 火警与火灾的区别取决于经济损失和有无人员伤亡.凡个人损失50元,国家、集体损失100元以及因着火造成死亡或者重伤1人的都叫火灾,不足以上标准的叫火警。

火灾又分为重大火灾和特大火灾。

重大火灾:死3人,伤10人或死伤共10人,受灾30户,经济损失5万元。

特大火灾:死10人,伤20人或死伤共20人,受灾25户,经济损失50万元。

第四节 防火的基本措施

根据燃烧的条件,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不使燃烧形成。从而达到防火目的,在长期同火灾作斗争中,人们总结出下列几种防火措施:

1、 控制可燃物体 即控制可燃物品的储存量。

2、 控制爆炸极限 即加强通风,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浓度。将它们控制在爆炸极限以下。

3、 提高耐火极限 用防火漆、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

4、 隔绝空气 就是破坏燃烧的助燃条件。

如:(1)密封在可燃物质的容器设备;

(2)充装惰性气体进行防火保护;

(3)关闭防火门、窗切断空气对流;

(4)用沙、土覆盖可燃物。

5、消除火源:就是破坏引进可燃物燃烧的热能源。

如:(1)火灾危险场所,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火灾危险场所,穿防静电的工服和禁止烟火进入;

(3)装接,接地、避雷装置。

6、防止热爆炸波的蔓延:就是要防止所有燃烧条件的形成,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

第五节 灭火的基本方法

灭火就是为了破坏已形成的燃烧条件,达到灭火目的,灭火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1、 隔离法:就是将还在燃烧的物质与未燃烧的物质隔离,使火势不致蔓延。(拆除防

火隔离带)。

2、 窒息法:隔绝空气,使可燃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停止燃烧。(如用不燃物遮盖燃烧物、不燃气体、液体喷到燃烧物上使之得不到空气而窒息)。

3、 降温法:就是降低着火物质的温度,使之降到燃点以下而停止燃烧。(如用水或将水洒到火源附近的物体上,使其不形成新的火灾区)。

4、 抑制法:就是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如将有抑制作用的灭火剂喷射到燃烧区,使燃烧终止,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