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暴雨车库进水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案情:2011年9月,安徽省全椒县的关先生从江海公司购买了儒林西苑住房一套,同时购买该小区半地下车库一间。由于其住房正在装潢,于是关先生把从苏州购买一批组合家具临时存放在车库里。2012年7月12日上午天降大雨,当天,儒林物业的工作人员发现有的车库有
栏杆落下行人摔伤 物业公司赔偿4.9万
中国法院网讯 (周军)行人范姜在进入小区门口时,不慎被电动栏杆拦下,摔倒受伤。因要求赔偿遭拒,为此,行人范姜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13年1月7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认定被告上饶市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45
暴雨引发漏水纠纷 业主维权被判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 (刘洋)丁先生住在北京市密云县城西侧的一个老旧小区中,该小区的在统一整修之前,存在楼顶漏雨的情况。2012年7月份的暴雨期间,雨水从楼房屋顶漏至其家室内,造成其室内财产损失。丁先生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均以屋顶防水的施工队应当赔偿
- 201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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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开发商挖居民楼“墙角”建地下车库 城管责令恢复原貌
网友@小多雷14日发微博:位于解放西路江信国际嘉园的商品房,在入住四年后竟然现在又开始离地三米挖墙脚准备做地下停车场,然而不通知房主便私自开挖,把我们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1月15日,本报记者前往现场调查。记者联系上江信国际嘉园小区一位业主王先生。据他
小区内摩托车被盗物业是否担责
案情:原告王女士作为安徽省全椒县儒林西苑小区业主,于2010年6月26日与被告安徽省全椒县儒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简称服务协议),该协议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关于安保防范内容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24小时门卫值班、巡
住一楼就不交电梯费?这个真不行
楼道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其设立的目的在于服务全体业主,其费用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负担。徐女士认为其作为一层业主,不属于受益人,并拒绝交纳电梯费的抗辩意见缺乏依据。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物业公司要求徐女士支付滞纳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楼梯护栏未焊接少年摔成八级伤残 开发商和物业被判赔14万
因为护栏没有焊接,16岁的小明从新乡某小区的楼梯上摔下来,住进了医院。昨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共同承担90%的责任,小明的父母承担10%的责任。
业主驱赶小区流浪狗摔残 物管赔2万元
流浪狗进入小区,业主驱赶时摔成十级伤残。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审理认为,业主受伤与物管公司工作疏忽有一定联系,酌定由物管公司承担损失的30%。
宠物狗路灯旁撒尿被电死 主人起诉物业获赔偿
家中养了多年的宠物狗,竟因在小区内的路灯旁撒尿被电死,狗主人沈某夫妇备受打击,决意为爱犬之死讨个说法,遂将作为路灯管理责任人的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5万余元。上海普陀法院今日透露,经过调解员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业主违规安装太阳能 物业擅自拆除被判赔
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在楼顶安装太阳能,却被物业公司擅自拆除,武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日前,房山法院依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武先生5000元。武先生诉称,2010年,...
下水管堵塞家中被泡 物业楼上邻居都担责
因为下水管道堵塞,家里被污水浸泡,造成的损失该由谁埋单?长兴的陈先生为此事纠结了大半年,总算有了结果。近日,长兴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60%的责任,赔偿陈先生10320元。陈先生和其他3户楼上住户各承担10%的责任,陈先生自行承担1720元,另外三户业主各赔偿陈先生1720元
业主家失窃 物管被判担责两成
黄某家位于佛山市禅城区鸿翔北一街。2000年收楼时他就与佛山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管公司”)签订一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黄某按每月0.6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
一女子不慎掉入窨井 小区物业担重要责任
小区物业施工未设警示标示,业主掉进施工窨井受伤,到底物业该不该赔。答案是肯定的。新疆阿拉尔市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小区物业施工因不设警示标志,造成业主受伤负主责,赔偿业主各项损失51800元。
粪水倒灌泡坏家俱 物管未尽责赔5000元
小区共用的排污主下水道堵塞了,粪水倒灌入其屋内,致使家具受损,永川区的陈先生将小区物管告到法院。昨日,记者从市五中院了解到,小区物管公司最终被判赔偿5000元,原因在于其未尽疏通责任。
物业拆违强砸业主阳光房被判赔12200元
今年年初,胡某状告本市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强行拆除他家搭建在自家花园内的玻璃阳光房,造成财产损失。胡某一家表示,虽然搭建玻璃阳光房是不合规的,但物业管理公司也没有权利拆除。然而,去年9月,物业管理公司派了两人强行砸掉阳光房,造成阳光房损毁面积达20平方米。
电动车楼道内被偷 监控没录像物业担责
前一晚停在楼道的电动车,第二天一早不翼而飞,欲通过小区监控录像寻找小偷踪迹,却发现监控设备未进行录像。一气之下,康老伯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法院最后认定,此案中物业因未尽最低限度安全保障义务,被判承担50%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930.5元。
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诉请支付物业费被驳
中国法院网讯 (聂芳)12月4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服务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吉安市某业主委员会要求被告涂某支付物业费2300元的诉讼请求。吉州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系吉安市某小区的业主,该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商吉安市某开发公
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补充赔偿责任的确定
[案情]原告汉川星网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星网咖公司)系被告汉川汉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汉正物业公司)所辖汉正商城的业主。2010年11月25日23时左右,被告黄某(1994年9月16日生)携带断丝钳等工具窜至原告网吧所在的楼顶,盗割原告4台空调
不满服务不能作为拒交物业费正当理由
中国法院网讯 (谷原忠 张淑梅)业主虽然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是对业主具有约束力,能否以此来对抗不交物业服务费?不满物业服务能否以此来拒交物业费?2012年10月8日,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对这起业主拒交物业费纠纷进行了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