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大厦)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1、非本管理中心车辆,谢绝进入车库停放,否则后果自负;
2、凡在停车库存放车辆的业主必须办理停车手续,挂专用停车牌方可停车;
3、停车库开放时间为8:00-22:30,如因出公差等原因需过夜车辆的当事人,请及时与车管员办理有关交接手续,车管员做好交接记录,否则后果自负;
4、车辆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持车辆整齐摆放,如因车辆未及时锁好而发生遗失,后果自负;
5、凡在停车库存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如有丢失,由业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摩托车、自行车存放车辆的业主必须遵守规定,服从车辆管理员的管理。
相关质量记录:
1.《 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ZC-11/B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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