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大厦)地面停车场操作规程

发布于 2016-02-03 16:30:00

金融中心(大厦)地面停车场操作规程

1 目的

确保地面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 适用范围

本辖区地面停车场。

3 职责

3.1 外围门岗或收费员负责车辆停放的管理和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照证(单)放行。

3.2 当班车管领班或保安领班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

4地面停车场进出车流程

进车

临时停车由外围门岗或收费员引导至车位,查验后开具停车收费单(如车辆有明显损坏,在停车收费单和《停车场车辆登记表》上注明),将收费单收据联给车主,并发放停车出入证,并在停车收费单存根上注明车号和进入时间

外围门岗或收费员定时巡查,记录停车情况

车主取车

外围门岗或收费员验证,凭停车收费单收费,收回停车出入证和停车收费单收据联,并在停车收费单收据联上注明出库时间,并汇总于《停车场车辆登记表》

出车

5地面车场管理

5.1.1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前行,停放于适当的位置,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5.1.2认真指挥车辆出入停车场。

5.1.3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5.1.4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在车场闲逛时,应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1.5协助清洁工人做好地面的清洁工作。

5.1.6留意进入大厦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5.1.7每天早班下班后,将当天收入统一缴交中心监控室,由中心监控员汇集后统一缴交中心财务人员。

5.1.8各班次门岗或收费员做好车辆的交接管理工作。由本班门岗或收费员与下一班门岗或收费员进行交接,在值班目志本上双方记录车辆车号和数量,并签字确认。

5.1.9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

6如遇车辆损坏、被盗、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班领班或安保主管,由管理处负责调查妥善处理。情况特别严重的(如被盗)报公安机关处理。

相关质量记录:

1.《停车收费单》 GG-JR-05/B01

2.《 安保(中控室)值班日志》 ZC-11/B09

3.《停车场车辆登记表》 GG-JR-05/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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