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安保警卫岗工作规程

发布于 2016-02-01 16:30:00

金融中心安保警卫岗工作规程

1、目的

监视和保卫管辖区,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的警卫工作。

3、工作程序

3.1需提前15分钟到岗,由领班带领交接班,填写值班记录。

3.2在工作时间内实行站姿值勤,注重仪容仪表,并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可亲。

3.3做好警卫岗周围清洁卫生工作,桌面物品需摆放整齐。

3.4清楚交接当班工作情况,包括书信、报刊、邮件收发情况及对讲机等安保用具的交接。

3.5随时注意警卫区域内发生的情况,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领班或安保主管,并协助处理。

3.6对进出人员,特别是夜间进出人员应仔细检查,如属三无人员应杜绝其进入辖区,并随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7严格控制辖区内各业主及住户的货物进出,对无《货物出门证》的物品应杜绝出门。

3.8当班时间内禁止无故串岗、脱岗,如属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领班处理。

3.9如需请假应提前二天按制度向管理处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相关质量记录:

1.《 安保(中控室)值班日志》ZC-11/B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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