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五)

发布于 2016-01-05 16:30:00

物业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五)

安全员警用器材包括对讲机、强光手电、警棍等。为了加强通讯联络以便更好地完成安全安全工作,制定警用器材管理规定如下:

一、对讲机有固定的频率,安全员不得擅自调换频率,影响正常工作。

二、对讲机由指定值班人员专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三、严格对讲机交接制度,由当值班长专人负责,发现非正常丢失,照原价赔偿,及时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四、警用器材要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玩耍、拆卸安全员器材。

五、严格使用对讲机通话术语,不得在通话中讲与工作无关的话,更不准用对讲机聊天。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