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队员十不准(三) 物业之家 发布于2015-01-30 阅读0 评论0 喜欢0 关键字: 保安制度 物管学堂 物业保安队员十不准(三)一、不准超越权限二、不准贪污受贿三、不准以权谋私四、不准扣身份证五、不准私闯民宅,向业主借钱或索取财物六、不准动用赃款赃物七、不准泄露工作机密八、不准私放违法犯罪嫌疑人九、不准动用公用财产为私人谋利益十、不准打人骂人,不搞逼供讯,不与业主发生正面冲突 【相关推荐】 太阳城小区公共秩序管理服务方案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交通车辆管理 办公大厦停车收费工作规程 商住大厦停车场管理规程 本文由 物业百晓生 原创发布于物管学堂,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喜欢 0 收藏 0 取消收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