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交通意外应急处理方案(十二)
处理程序
接报
1.1大厦主管
1.2公司人士
1.3警方
1.4消防或医疗救护
封闭现场
拍照取证
事故处理
重大事故
伤员急救
火灾预防
1.通报程序2.现场措施
3.善后事宜
3.1损失赔偿
现场清理
设备维修
处理方案
当值安保员接报:小区"发生交通意外时,应立即按规定程序向管理处
及其他人士通报,一般情况通报程序如下:
物业经理
公司人士
如意外造成人员受伤、火灾、设备受损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报警:
"110"警方或交警察部门
"119"消防部门或医疗救护中心
现场安保员同时采取如下应急处理措施:
将事故现场用警戒绳暂时封闭,安排安保员对现场进行保护,采取临时通行措施保障其它车辆畅通。
对肇事情况作详尽记录,并拍照取证。拍照主要内容为:肇事车辆牌号、以外部位、现场位置、行车路线显示、刹车痕迹(以参考照比较)等事宜。
对于一般情况的交通意外,管理处予双方协调尽快解决,减少对车场畅通之影响。车辆轻微碰撞情况,安保员协调双方尽快解决。
造成"小区"设施或设备损坏的,由肇事者结具赔偿责任书,承担应负责之损失。
肇事者无理取闹或僵持未决的,视情节轻重报告警方现场处理,并追究其对"小区"交通影响之责和收取超时停车费用。如交通以外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起火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急救措施如下:
将伤员从受伤之车车辆中拉出之安全地方,采取简易止血方法,等候医疗救护中心救援。
对车辆初起火苗进行扑救,如车辆未起火,但有油料渗漏时,应隔离现场并严禁烟火,做好消防救火措施。
交通意外事故处理后,管理处应安排如下善后事宜:
对损失情况进行清点后,与肇事者办理损失赔偿事宜。
安排人员尽早完成现场清理工作,保障用户使用。
对损坏之"小区"设施设备安排维修事宜。
注意事项
"小区"发生之交通时,管理处在封闭现场时,务必安排人力及妥善之通行方案,确保其它车辆畅通。
在事故处理未结果前(以较大事故),禁止当事人随意移动车辆,以免破坏肇事时行车痕迹,影响警方判定责任人,如有肇事者有故意移动情况,一应后果由其负责。
车辆起火极易引致爆炸事故,安保员救火时必须采取必要之防范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并对现场附近之可燃、易燃物品清除,以免火势扩大。
"小区"发生之交通以外,各岗位安保人员视情节情况做好交通岗位暂时变动准备,并根据管理处指令实行二级或一级危机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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