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火灾处理程序

发布于 2008-04-19 16:30:00

步行街火灾处理程序

消防中心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派人或用对讲机(电话)向现场人员询问情况。根据现场火势情况,确定火警、火灾等级。

火警:指有着火的现象,但没有造成大的损失。

火灾:指大面积着火,造成经济、大的损失。

1.火警处理程序

当步行街发生火警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1发现火警人员向消防监控指挥中心报告,电话:5244**-***。消防中心人员在收到火警报告后,应在2分钟内通知以下部门:

1.1.1消防中心通知客户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前往现场及要求义务消防人员在接到通知的3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1.1.2根据火警性质,立即确定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3疏散附近人群,引导人流,禁止无关人员接近火警区域;

1.1.4控制事态,避免产生大影响,造成恐慌。

1.2消防中心通知工程部总值说明火警情况,由工程部下达指令给各系统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1.3消防中心通知安防组前往出事地点,协助处理。

1.4报告总经理办公室,灭火小组指挥长前往消防中心,副指挥长赶赴现场。并根据当时火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紧急广播、疏导人群及报“119”台、“120”台。

2.火灾处理程序

当步行街发生火灾时:

2.1消防中心立即通知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全部人员迅速赶赴出事地点进行抢救,并安排安防人员对现场及其他区域进行安全保卫,当安防组接到通知后,要求安防员在3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要求消防员在3分钟内到达出事现场。

2.2消防中心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灭火小组指挥长马上赶赴消防中心指挥灭火,副指挥长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指挥。

2.3消防中心立即通知工程部各系统,处于备战状态。电梯工负责控制消防电梯,保证安防人员、消防人员在3分钟内到达出事楼层。

2.4各部门立即组成各灭火小组:(各小组职责及人员安排另定)

2.4.1救火队:由安防组负责,消防人员担任主要职责;

2.4.2保卫队:由安防组负责,安防员担任主要职责;

2.4.3疏散队: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员担任主要职责;

2.4.4设备维护队:由工程部负责,工程人员担任主要职责。

2.5消防中心立即启用紧急广播,“由于某个地点发生火情,请各位顾客尽快从最近的走火通道离开,请勿乘坐电梯,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请勿慌乱。”

2.6因火灾情况,打电话报119台,并在太沙路口及长堤路口安排人员指引消防局人员进入现场。

2.7根据情况通知120台,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2.8中心广场大堂及文化广场岗需坚守岗位,引导客人疏散及维持秩序。

3.火灾处理措施

3.1发现火灾后,立即打破按钮,启动警铃,降下相应的防火卷闸,防止大火蔓延;并根据情况,降下附近区域的防火卷闸。

3.2关闭火场所有电源。

3.3关闭所有电梯、垂直梯,降到首层位置。

3.4启动相关的消防栓泵、排烟风机、加压风机和排烟阀、防火阀。

3.5疏导人流:

3.5.1五、六楼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向最靠近的走火梯疏散或于天台处待援;

3.5.2一至四楼的人员从各走火道迅速疏散;(严禁乘坐电梯)

3.5.3负一层停车场可从各车道疏散。

3.6在着火层的上、下各一层设岗,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着火层,防止有人趁火打劫,指导疏散秩序地撤离,上层人员向天面撤离。

3.7义务消防人员为警察和消防车辆安排好进出路线,登记到达时间、报警时间、人员、数量、灭火时间。

3.8火灾扑灭后要继续保护现场。

3.9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图:

误报 A.取消警报信号B.接程序广播通知商场顾客

火警信号--确认--{

不严重事-通知当值义务消防队员自救-通知管理处/布置警戒/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火警/火灾情况--{严 重-拔119电话报警-单位名称/着火位置/火灾性质/火势大小/报警单位电话/报警人姓名

︱--到路口引导消防车-配合消防队处理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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