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管理

发布于 2009-11-21 09:29:34

(1)目的: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适用范围:公寓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送风、排烟机及火灾报警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3)职责:主管负责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进行指导、监督及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4)工作程序:参照专业服务运作实务相关内容。

(5)设备主管: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组织实施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