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发布于 2012-02-21 08:30:00

什么是物业管理收费

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收费原则

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具体来说,物业管理收费应坚持六个原则:(1)“等价交换”原则。收费价格的高低由所提供服务的价值大小决定。(2)“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3)“差别”原则。根据物业使用人的收入水平不同,采用不同的服务方式和收费标准。(4)“优质优价”原则。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5)“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从住户收取的费用,要用在住户身上,不得挪作他用;二是不得牟取高额利润。(6)“公开”原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小贴士: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一般为6个月)向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账目、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物业管理费如何定价?

物业管理费得收取标准定义

物业管理费应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为物价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收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具体价格管理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业管理市场发育程度确定。凡属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收费标准者除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

业主能否参与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制定?

物价部门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实行经营者定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在核定收费标准时,应充分听取物业管理单位和小区管理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意见,既要有利于物业管理服务的价值补偿,也要考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物业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的基础,结合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深度核定。物价部门对核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费主要由一下部分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物业管理费的利润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经物价部门核定或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在物业管理合同中铭文约定。

物业管理费是否应当明码标价?

物业管理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一般为6个月)向业主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账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1《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2《应收用户费用汇总清单》

3《收费通知单》

4《收费明细表(欠收)》

5《催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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