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岗工作标准

发布于 2009-11-21 11:31:55

1. 着装整齐、统一,帽不歪戴、衣扣扣好、衣物平整,目测衣物无污、无油、无破损;

2. 仪容、仪表洁净、端庄,不留胡须,发不过耳、不过领,目视无不舒适感;

3. 器械佩带、物品配备齐全、整齐;

4. 白天巡逻园区不少于6次,楼内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园区不间断、楼内不少于6次;

5. 认真作好巡逻记录,对各种不安全隐患、工程设施、设备及清洁卫生情况应及时处置并详细记录后上报;

6. 巡逻过程中,遇到住户应打招呼,主动问好,若接到住户投诉或建议,应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7. 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如监测死角、设备房)做重点监测跟踪和记录工作;

8. 巡逻过程中,遇到可疑人员,可进行跟踪、盘查直至带回保安办公室审讯;

9. 与保安办公室及各楼门岗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10. 接客户电话报案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遇见住户本人报案,3分钟内到达现场;

11. 熟知各种器械使用方法,熟练掌握使用技巧;

12. 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械,掌握使用要领;

13. 园区内巡逻注意行走姿势、姿态,且保持统一、一致,目视且形象感要好;

14. 遇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办;

15. 下班换岗后,在公共区域均需保持衣帽工整及步伐形态整齐要求;

16. 按规定责任路线巡视检查,登楼至高,徒步下楼,呈S型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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