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户接待与联系制度【2】

四、来电接待

1.应保证热线电话畅通。

2.在电话铃响3次前,应立即接听电话。

3.接听电话时,讲话声音要清晰悦耳,讲话速度要适当。

4.接听电活时,应先问候对方“您好”;其次告知对方本公司本部门名称,如“××物业”、“某某物业管理处”再报出接听人员本人姓名;同时,做好记录准备。

5.做好来电接待记录。

6.如来电业户要找的服务人员不在,接听人应做好转告记录,并及时告知该服务人员。

五、走访与回访

1.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走访业户。

2.走访面谈时,应耐心听取业户的意见和细致解答业户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3.对业户的投诉及时处理并回访,做好《回访记录》。对于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做好解释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必要时上报公司,共同确定解决计划。

5.急修项目、房屋渗漏水项目维修后,应做跟踪回访。

6.急修项目维修后24小时内回访,2天后再做1次回访。

7.房屋渗漏水项目维修后,3天内回访,雨天后再做1次回访。

六、报修及服务接待

1.对业户的报修及服务要求,应及时在《维修(服务)汇总表》上做好记录,填写《维修(服务)任务单》,并用对讲机通知维修(服务)人员携单在约定时间上门维修、服务。

2.维修(服务)人员上门后,应先了解维修或服务内容,根据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业户报价,在征得业户认可后开始工作。维修(服务)完毕后,由维修(服务)人员根据事先约定的收费标准在单子上填写金额,请业户在《维修(服务)单》上签字确认,维修(服务)人员不得直接向业户收费。

3.维修(服务)人员将业户签订的《维修(服务)任务单》交业户服务部,业户服务部应将维修(服务)情况在《报修(服务)汇总表》上完成相应栏目的注记,每月15日将业户确认的收费款项填入《付款请求书》送交业户,并请其于20日前付费,逾期由业务员上门收款,并将收取的费用登记入账。

4.以下项目应按急修处理

(1)电梯失控与困人。

(2)房屋结构性损坏而发生危险的排险解危,室内线路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和漏电,水泵故障和进水表以内的水管爆裂造成的停水和龙头严重漏水。

(3)楼地板、扶梯踏步断裂和阳台、扶梯等各种扶手、栏杆活动、损坏。

(4)钢门窗、玻璃、外墙渗水即将坠落。

(5)其他涉及危险的项目。

七、业户投诉接待

1.本着对业户负责的精神,认真听取投诉意见。

2.对于所在部门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问题,本部门处理的,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妥善安排,解决问题。

3.本部门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召集有关责任人迅速解决。

4.要做到让业户满意为止,并应在事后与业户保持联系,及时沟通。

5.处理结果要做记录,每周进行统计和总结。

6.投诉部门:各小区管理处、办公室。

7.投诉电话:

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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