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2】

5.工程部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5.1任职资格

5.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技术操作许可证》。

5.1.2中级以上技术等级。

5.1.3有一定的机电设备维修管理经验。

5.2工作内容

5.2.1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提高技术技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必须持有相关的技术证件。

5.2.2机电设备运行期间,须确保其安全运行,随时巡查,并作好相关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2.3所有设备运行期间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巡查,及进发现问题并作出有效处理。重大故障或紧急事件时须沉着冷静,及进通知相关人员并作应急处理。

5.2.4设备停止运行期间,须按时检查并试运行。所有设备须制定详细维修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

5.2.5所有设备的操作和检修须按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操作步骤。严禁在设备启动前不作检查。

5.2.6按说明书规定更换设备零部件、冷却液、润滑液等,严禁设备疲劳运行或带病运行。

5.2.7保持设备房内干净整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备房,设备设施专用工具或备件等须造册登记,摆放整齐并保管好。

5.2.8所有设备设施须设立岗位责任人,所有标牌警示须准确齐备到位。

6.工程部弱电维修工岗位职责

6.1任职资格

6.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技术操作许可证》。

6.1.2有弱电维保经验。

6.1.3有中级以上技工职称。

6.2工作内容

6.2.1弱电维修工须定期制定弱电维修养护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6.2.2对工作范围内的故障和事故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

6.2.3对弱电系统进行巡查监控,抄表记录。

6.2.4参加应急抢修,配合其他工程人员工作。

6.2.5对外单位弱电施工布线等进行监控。

8、工程部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

8.1目的:

规范值班与交接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8.2适用范围

适用各管理处工程部值班人员.

8.3 值班制度

8.3.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干私事、酗酒聊天等。

8.3.2值班(夜班)人员应处理好本班报修工作,不能处理的应注明原因。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任或值班总负责人反映。

8.3.3应按规定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巡查其它设备、设施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管或值班总负责人汇报。

8.3.4认真填写好各"机电设备运行日志"和《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及其它相关记录。

8.3.5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班,因特殊情况要调班,必须向主任申请。

8.3.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和机电设备房,检查各类工具和钥匙等。

8.4接班制度

8.4.1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

8.4.2查看上一班的值班日志和运行日志及巡查记录等。

8.4.3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机房是否干净整洁。

8.4.4巡视各设备的运行情况,各参数是否正常。

8.5交班制度

8.5.1交接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并签名。

8.5.2交班人员必须整理好本班的各种运行巡查记录和值班资料等。

8.5.3交班人员必须详细介绍其值班情况、机器运行情况及存在的未处理问题。

8.5.4所有问题记录须现场交代清楚,等接班人员确认。

8.6不能交接班之情况:

8.6.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记录不规范,操作间不整洁。

8.6.2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过程中。

8.6.3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事故处理。

8.6.4交班人隐瞒问题不报,经查证确系其责任的。

8.7附表:

8.7.1《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

9.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

9.1目的

规范钥匙管理工作,确保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使用规范和安全。

9.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工程部。

9.3内容

9.3.1所有钥匙任何时候须有不少于一把备用,所有备用钥匙须造册登记。

9.3.2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应清楚标明,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专柜中;钥匙专柜由工程主任掌管。

9.3.3在正常情况下,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不能借给外单位人员或其他各部门人员,如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主任同意并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9.3.4工程人员用钥匙,须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工程人员离开本部门,所有钥匙须缴回。

9.3.5钥匙丢失或损坏时,当事人应填写《钥匙丢失/损坏申请表》,工程主任查实后填表补回。

9.3.6工程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领用钥匙,熟悉各钥匙的使用范围,并承担相应责任,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填写《钥匙月库存统计表》。

9.4附表:

9.4.1《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9.4.2《钥匙丢失/损坏申报表》

9.4.3《钥匙月库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