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预算方案【7】

八、公共设施保险费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测算依据(包括人员安排、用工用料分析)、备注]
1、 财产保险
收费标准:0.04元/月/平米
测算依据:以每个住宅小区公共资产为800万元计,按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费率为1‰,每年保费为8000元。
备注:对社区公共地方及设施进行投保,以使社区该部位在遭受火灾、水浸、雷击或其它受保的风险所造成毁坏时业主的利益有所保证。
2、 公共责任险(亦称第三者险)
收费标准:0.03元/月/平米
测算依据:园区某住宅小区的公共责任险为每年6000元,保险责任限额200万元,费率为3‰。
备 注:此类保险通常没有固定额,保险公司通常会以每次索偿的最高额为依据,再视社区的大小及类型制定保费。
九、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收费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内 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提高服务效率;
收费标准:建立台帐,按规定计提折旧。按实结算
十、法定税费
项目:1、公司管理费用管理人员费用及其他管理成本等10—12%支出总额
2、佣金企业应得合理利润8—10%支出总额
3、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5.55%管理费用、佣金总额
综合上述费用总计为2.00元/月/平米。
注:1、本预算中各分项费用与对应的标准参照苏州市物业服务费用定额指导标准制定。
2、本预算中具体保洁服务标准按省标中最高级服务标准提供。
3、本预算中不含电梯运行电费与二次供水压泵运行费用。
4、本预算不含甲方的供热水设备维护运行费用。
5、本预算中管理人员、服务接待人员的福利按月工资14%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