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主因车在雨中被淹起诉物业 法院驳回【3】

关注天气预报防止爱车泡汤

正值多雨季节,雨天驾车出行应该倍加小心,但停车也要做足功课,千万别让爱车“泡汤”。首先,有车一族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因为这样你会实时掌握天气,从而合理选择停车位置;其次,要了解你的住所是否出现过水浸现象,如果你的爱车停放位置属于水浸高危地段,平时就应该多了解车库的排水情况;最后,选择地势较高的位置停放车辆,不要停在大树、广告牌、电线杆、墙壁等在大风、暴雨天气下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也不要停在低洼的地段,如隧洞、坑洼地带、下坡路段、立交桥下等,以免汽车被水淹。

事发当天暴雨属于不可抗力暴雨强度超出预计

法院审理查明,车辆尚在4S店维修,虽未结算,但4S店维修估价单费用合计逾42万元,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余额为20.3万元。另外,法院查明,2013年7月27日,大连地区天气预报称28日天气为小雨转多云,28日当日天气预报为阴有阵雨或雷阵雨转多云,局部有雾,两天均无暴雨预报。大连市气象局出具的气象证明确认,2013年7月28日24小时降雨达到暴雨强度,全市有四个气象监测站点的降水量超过了100毫米,案涉停车场所在老虎滩站点降水量达110毫米。暴雨强度超出气象部门一般预计,属于大暴雨。因为我国气象局规定,24小时内的降雨量称之日降雨量,降雨量在50至99.9毫米为暴雨,大暴雨为100至250毫米,超过250毫米称为特大暴雨。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都没有办法对事发当天暴雨的强度做出准确评估,也无法做出准确的预防措施来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法院认为,当天大暴雨具有不可抗力因素,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要件。

高压线和开发商无关

另外,关于原告提出车场高压线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法院认为,小区车库不是开发商自行设计的,由专业机构设计并上报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经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小区及车库已于2007年12月29日竣工验收合格,次年5月29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至今。高压线即使存在设计缺陷,因开发商不是设计责任机构,也不是审查批准机关,由设计缺陷所造成的损害不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排水设备正常运作

原告诉开发商未按规定将排水设施交付排水处管理的问题。法院查明,小区正常投入使用至今已有5年,排水系统均正常运作,未出现过污水外溢及雨水排泄不畅倒灌现象,足以说明小区内排水管网已经实际并入市政排水管网正常使用。另外,根据大连市排水管理处[2013]6号文件,小区外部虎滩新区道路排水设施由大连市公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并管理,故开发商不负有移交小区外部虎滩新区道路排水设施的义务。小区周边市政外网排水系统不能排泄如此大雨量,导致雨水不能及时排泄而倒灌进入小区车库,不是开发商评定能力和防范能力所及。因此,不是开发商的责任。

车主请求赔偿证据不足被驳回

物业公司在事发后确已采取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尽到物业管理义务。地下车场的设计和使用符合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且已备案。由于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赔偿车损的请求证据不足,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4350元。